期刊文獻
根據教育部及中國科學院大學有關文件精神,本著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和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制定本辦法。
一、復試目的
復試是對經過初試達到一定條件的擬錄取考生進行的復查性考試。復試應從德、智、體等方面全面考查考生的綜合素質和能力。復試包括業務素質復試、體檢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二、參加復試人員
達到我所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分數線的考生。
三、復試時間及地點
復試時間:2023年3月23日-3月25日;地點:中國科學院南京土壤研究所。
四、參加復試考生的資格審核
為了較全面地考核考生的綜合素質,考生在復試時應提交(提供)以下材料的復印件及原件(供核對用):
1.本科畢業學校教務部門(或院系)出具并加蓋公章的考生大學本科課程成績單(原件);
2.考生身份證、學生證、準考證(均需原件);
3.反映考生英語水平的成績證明或證書;
4.考生在公開發行的學術刊物或全國性學術會議上發表的學術論文,所獲專利、科研成果及其它原創性工作成果的證明材料;
5.考生的各種獲獎證書;
6.《中國科學院南京土壤研究所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考生個人簡歷及自述》表;
7.其它有參考價值的材料;
五、復試科目及內容
1.英語聽說能力測試(100分)
A、英語聽力
測試內容和要求:參照《中國科學院研究生院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復試英語口試和聽力測試辦法》(試行)執行。滿分50分。
B、英語口試
測試內容和要求:參照《中國科學院研究生院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復試英語口試和聽力測試辦法》(試行)執行。滿分50分。
2.實驗技能考察(100分)
內容:根據招生專業要求分為化學分析測試、遙感信息技術測試。
3.專業知識口試及綜合素質考查(100分)
A、專業素質和能力(60分)
①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
②掌握專業知識的廣度、深度與扎實程度(包括對所報考學科前沿知識和研究動態的了解情況);
③運用專業知識的能力;
④思維能力(分析與解決問題的能力);
⑤應變反應能力;
⑥科研能力與發展潛力;
⑦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
B、綜合素質和能力(40分)
①思想品德及工作學習態度、團隊合作精神、科研道德、遵紀守法及人生觀、價值觀等;
②本專業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等;
③心理健康;
④人文素養;
⑤舉止、表達和禮儀;
命題方式主要采用事先命題和即興命題。
4.體檢
體檢主要是對考生的身體健康狀況、體能、體質和心理素質等方面的考查。體檢要求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可在教育部網站www.moe.edu.cn查詢)執行。
復試成績計算:(英語聽說能力成績+實驗技能成績+專業知識口試及綜合素質成績)/3;60分為及格,100分為滿分。
六、錄取
考生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按1:1的比例加權產生總成績,即:
總成績=(初試成績總分÷5)×50%+復試成績×50%。根據總成績和錄取名額劃定各專業的錄取分數線,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具有以下行為考生將不予以錄取:
1.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在初試或復試中有嚴重違紀、舞弊情況的考生。
2.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或體檢結果為“不合格”者。
3.復試成績不及格者。
九、復議
復試領導小組對復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和復試結果全面負責。參加復試考生,對其復試成績或復試過程有異議,可在復試結果及擬錄取名單公布一周內向復試領導小組或督查小組提出書面投訴或書面申訴,由復試領導小組或督查小組責成研究生部對投訴或申訴問題進行調查,情況屬實者提交復試領導小組復議,并將復議結果及時通知考生本人。
投訴、監督電話:025-86881501;025-86881510
以上各條款如與教育部、中國科學院大學有關文件精神不符,以教育部、中國科學院大學有關文件為準。
中國科學院南京土壤研究所 研究生部
2023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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